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如果夫妻双方没在一个户口本上,则需要两个户口本。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女方在当地妇幼保健办的保健手册及检查的B超单子等 。
两人的合照:
需要往准生证上面贴的。
《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相关信息填好后,再送到夫妻双方工作的单位进行核实且加盖印章,如果没有所属单位的,需在领表机构盖章。
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只需要家庭户籍的首页和夫妻双方的那一页。
夫妻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再婚后结婚证书、一方未生育证明:
如果夫妻已育有一个孩子且为再婚夫妻。
一胎出生证明:
如果夫妻已育有一个孩子。
收养证明:
如果夫妻曾经收养过子女。
病残儿医学鉴定书:
如果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
3—5人的旁证材料:
例如女方父母结婚证及户口本等。
无生育能力证明:
例如患不育症的证明。
伤残军人证:
例如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
烈士证:
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烈士。
残疾证:
例如因工致残。
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