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认定通常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城市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认定。
针对违法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和用途进行调查,并测量违法建筑的结构和面积。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农村地区的违法用地类违建认定,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有权认定农村的违法用地类违建。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认定。
建设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
也参与违章建筑的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涉及违建的认定时,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