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应当在 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等待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建议提前预约离婚登记,并咨询当地民政局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协议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