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单独二胎政策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
自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目前维持在1.5~1.6,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若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
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这些问题对国家的长远发展构成挑战。
家庭规模持续缩减:
家庭户均人数减少,独生子女家庭比例高,独居老人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逐渐形成。
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有助于:
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这一政策是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所作出的重大调整,旨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