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补贴的提取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人事或申请人需下载并填写《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个人申请表》和《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申请人提供个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的顺序装订后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企业人事核实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人事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受理机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公共邮箱,并预约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
审核申请人资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资格、申请人学历、学位、年龄、职业资格、劳动合同备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取消申请资格。
公示
对通过审核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发放租房补贴
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发放租房补贴方案,在1个月内将2016年度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珠海工商银行账户,并通知本人及用人单位。
提取条件
租房补贴: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购房补贴: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完房子的首付之后,可以提交相应的资料来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提取出来的公积金不仅可以偿还每月的房贷,还可以偿还前期的首付款。
提取方式
网上提取:登录当地的住房补贴官网,找到“网上业务”,并选择“网上提取”,根据页面提示填充自身的有关信息和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成功提取住房补贴。
现场提取: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示信息,确保及时获取审核结果和补贴发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