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近亲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表兄妹、堂兄妹等关系。
重婚: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任何人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均构成重婚罪。
未达到法定婚龄:
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这一年龄的人禁止结婚。
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且未痊愈: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尚未治愈的人,也是禁止结婚的。具体疾病种类需根据医学发展和社会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界定。
非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已有配偶: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其他配偶的,禁止再次结婚。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纯洁性和社会公序良俗,保护个人和家庭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