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市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地点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例如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5号,咨询电话为0971-8251758,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条件
必须拥有西宁市户籍。
如果申请人为16-60周岁居民,可以亲自申请,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公安官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拿表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也可以提前在自家附近的照相馆进行拍照,注:需领取照片回执。
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签注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注每证300元。
其他注意事项
目前西宁市属未开放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地区,往来港澳地区旅游需随团出(入)境。
非本地户籍人员(如在兰州、西宁长期居住的非本地居民)需要携带居住证前往当地入境管理局(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