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工伤认定的时限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上所述,瑞安工伤认定的总时限为 60日,但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