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主要 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监管。具体来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工作的管理,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房地产市场秩序等。
土地管理部门:
同样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包括土地征收、出让、使用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地方层面,房地产的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的监督管理也常由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该部门可能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
综上所述,房地产的监管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但主要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