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起诉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
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的审理安排。在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案件可能在两个月左右开庭,而简易程序案件可能在一个月左右开庭。对于复杂或特殊案件,开庭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建议您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及时联系法院或聘请律师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和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