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户口的资格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人才引进
具备国内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高等学历。
拥有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等。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具备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持有东莞市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同时在东莞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
“累计”意味着即使居住证或社保有中断,只要加起来满60个月也是可以的。
投靠入户
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在东莞共同居住、生活。
毕业生入户
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即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我市。
优秀产业工人入户
在经评定为优秀企业的用人单位工作。
属于急需的技术技能工人或管理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自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准入资格前一年内,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从业人员信息;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形式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积分入户
在东莞积分达到100分,且公示后无异议。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入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