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具体如下:
个人或团体捐赠
需要事先与对外联络发展办公室取得联系,填写学校捐赠登记表。
与捐赠方共同商议确定最终的捐赠协议,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学校通过审批后,由外联办代表学校按规范的格式与捐赠方签署捐赠协议,建立独立账目。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需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财务审计报告书、理事会会议纪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等。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发给并书面说明理由。
接受捐赠的手续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时,应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信息。
如果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协议内容应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
重大突发事件募捐
对于重大突发事件,慈善组织无法在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税前扣除相关
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捐赠须提供科研项目计划及资金收款证明,以便税务机关进行税前扣除。
其他注意事项
捐赠者需要确认捐款意向,选择合适的捐款方式(线上或线下),并进行支付。在某些情况下,慈善机构可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企业捐款可能需要提供税务证明文件。
建议在募捐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