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办理暂住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当地居住证。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近期免冠照片;
居住时间证明,如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注意事项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办理地点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登记服务机构。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0日。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及时的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