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未判离,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上诉:
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一般为15日。
申请检察监督: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再次起诉:
如果法院在第二次起诉后仍未判离,可以在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收集证据: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应当继续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据,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满二年的证明等。
寻求专业帮助:
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帮助你更有效地推进离婚诉讼进程。
通过以上措施,你可以增加离婚诉讼的成功率。但请记住,离婚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耐心和坚持,同时也要注意合法合规地收集和使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