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办公室负责的工作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燃气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
燃气企业发展规划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燃气企业发展规划,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督促抽查燃气项目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工作。
燃气安全监管
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燃气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燃气企业(含工业自备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
人员培训
组织并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燃气器具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违法违章行为查处
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其他工作任务
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此外,燃气办公室还可能涉及以下职责:
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燃气主管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燃气场站隐患排查,燃气用户端安全检查,燃气相关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燃气事故调查,组织燃气安全宣传,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等。
负责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及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负责城镇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
负责制定本地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协助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协助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燃气办公室的职责涵盖了燃气行业的管理、监管、培训、安全、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