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质疑函的主体包括:
采购人:
采购人负责接收供应商的质疑函,并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同样负责接收供应商的质疑函,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处理。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会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方便供应商提出质疑。
总结:
受理质疑函的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渠道提交质疑函,以确保其能够被及时受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