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此外,根据工程规模,以下情形也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这些规定确保了建设工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招标过程选择最具竞争力的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