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和受理是 法律概念,具体含义如下:
代理
定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特征: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
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指定代理: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受理
定义:受理是指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接受并处理请求、申诉、起诉等法律行为的活动。
特点:
受理通常涉及对某一事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接受并进行处理。
受理是法律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标志着法律行为的开始。
总结:
代理主要涉及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表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而受理则是有关机关或组织接受并处理法律请求的过程。两者在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