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收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所得税
税率: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税率从3%至45%不等,速算扣除数也不同。
征收对象:主要针对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且是家庭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契税
税率:
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其他部分:成交价3%。
征收对象:购买房屋的个人。
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
税率:
房产证不满两年:成交价5.3%。
房产证满两年:免收增值税。
征收对象:出售房屋的个人。
交易手续费
费用:4元/平米,买卖双方各2元/平米。
征收对象:买卖双方。
登记费
费用:80元。
征收对象:买方。
土地增值税
税率: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
征收对象:卖方。
印花税
税率:商品房销售合同统一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买卖双方各0.05%。
征收对象:买卖双方。
土地使用税
税率:根据土地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不同,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
征收对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