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起诉的流程如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证据材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要提交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如合同、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缴纳诉讼费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立案审查
立案庭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原告补正或驳回起诉。
排期开庭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案件的开庭时间,并通过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
法院在开庭时,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并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作出书面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如果败诉方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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