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分居证明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居住地点等。
婚姻状况:
明确指出双方是夫妻关系。
分居的主要原因:
详细说明导致分居的具体原因。
分居的时间:
具体日期或时间段。
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
如果有孩子,需要说明孩子的抚养情况和教育安排。
需要部队或组织给予解决的问题:
例如,分居期间的待遇、家庭支持等。
落款和致辞:
证明由单位或个人出具,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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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两地分居证明
兹有我单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确实两地分居。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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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有特殊需求或需要部队或组织给予特别支持,也应在证明中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