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也称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 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具体来说,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伴随以下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人员的主要影响包括:
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
可能面临其他信用惩戒,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作为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要查询自己是否为失信人员,可以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输入姓名和身份证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