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诱”,是指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是一种预备行为,用于引诱他人进行要约,但本身并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不能包含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思,与要约不同,要约一旦被承诺即成立合同,而要约邀请则不会因相对人的承诺而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
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包括:
拍卖公告:
拍卖人发布的关于拍卖物品的信息,邀请竞买人出价。
招标公告:
招标人发布的关于招标项目的信息,邀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招股说明书:
公司发布的关于新股发行的信息,邀请投资者购买新股。
债券募集办法:
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关于债券发行的信息,邀请投资者购买债券。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基金发行的信息,邀请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
商业广告和宣传:
企业发布的关于产品或服务的信息,旨在吸引潜在客户进行购买。
寄送的价目表:
企业向潜在客户发送的关于产品或服务的详细价格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果符合要约的特定条件,例如价格、数量等具体明确,则视为要约。而要约邀请人通常不因要约邀请的撤回而承担责任,除非要约邀请中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