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奖金的金额。以下是几种不同情况的计算公式:
如果个人月工资超过5000元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得出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月工资不足5000元
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然后减去5000元。
将得出的数额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工资 + 年终奖 - 5000)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得出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 5000))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对于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
将这些奖金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
应纳税额 = (工资 + 奖金 - 5000)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公式进行计算,以确保准确无误地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