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搭乱建违反的主要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具体违反的内容和处罚如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也属于违法建筑,将受到上述相同的处罚。
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临时建筑物未按期拆除也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占用公共场地违法搭建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如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进行违法搭建,也属于私搭乱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综上所述,乱搭乱建行为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款包括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等,违法者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拆除等处罚措施。建议相关个人或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