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读书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本地户籍儿童
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可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按《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特殊情况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子女,可以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材料准备
南宁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需要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四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以及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的《居住证》以及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如劳动合同、纳税凭证或营业执照等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其他要求
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时,需要分别提供各自的户口簿。
租房合同、房产证或土地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也是必须的。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提前了解所在城区的具体入学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