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 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判决宣告前,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提交撤诉申请书:
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的撤诉申请书,说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书应当包括撤诉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撤诉的条件。法院会依法审查撤诉申请的内容和理由,决定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准许或驳回:
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如果认为撤诉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诉讼费用承担:
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后,通常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行政案件中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撤诉的时间限制:
撤诉只能在法院宣判前提出。一旦法院已经宣判,原告则不能再申请撤诉。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并不意味着原告放弃了其诉讼请求,除非案件已经经过法院实体裁决。原告在撤诉后,仍有权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撤诉需要提交撤诉申请书,并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应当在法院宣判前提出,并且原告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