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缓解初期资金压力。
租房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他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情形。
提取流程
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异地使用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出具相关证明。
职工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核实情况后出具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每名缴存职工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每家银行限一张。
提取公积金时,可以选择约定提取日,提取周期默认为“月”。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以上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使用方式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