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组合贷款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申请贷款
借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
同时,借款人还需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贷款申请,并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等材料。
审核与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和贷款额度进行审核,并出具公积金贷款承诺。
商业银行对商业贷款部分进行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签订合同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获得通过后,借款人分别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借款人还需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如果需要抵押房屋)或质押合同(如果使用国债、定期存单等作为担保)。
办理担保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选择抵押或质押方式。这可能涉及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或在银行存入国债、定期存单等作为质押物。
办理保险手续
借款人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签订还款协议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和时间。
银行划款
贷款行将组合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款项通常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或开发商账户。
后续还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别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
建议在办理组合贷款时,详细咨询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