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是指 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包括以下特点:
为市场活动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
公共财政不区分服务对象,为所有市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非市场营利性:
公共财政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利润,而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法制性:
公共财政的管理和运作必须依法进行,确保预算的法治和民主财政的政治实质。
公共财政管理则是指公共部门为保证公共财政职能的履行,而对财政收支所进行的决策、管理、监督等活动的总和。这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公共收入管理和公共支出管理。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公平分配的依法进行、宏观经济的调控、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国有资产管理,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公共财政通过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公共产品、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理财,并接受公众监督,从而支持、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总结来说,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它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