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选择银行并填写协议
单位需要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并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一式三份。
填写登记表
填写《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等相关登记表。
提供必要材料
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单位,需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资质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表身份证
职工工资表
财务报表
劳动合同书
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证明等。
信息变更
如果单位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如员工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或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变更,或公司因搬迁、合并、破产等原因停业或注销等,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填写相应的变更表。
银行受理与付款凭证
银行受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到就业管理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提交失业报备材料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天内,需向社保局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档案、失业人员申报表等,并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金申领
失业人员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稳岗返还申请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免申即享”或自主申领的方式,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或线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稳岗返还申请。
建议:
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应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