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的送达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大致可以确定在 7天至15天之间。具体送达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送达时间
调解书一般在调解完成后的十至十五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如果是邮寄送达,一般半个月内当事人可以收到。
调解书送达前,如果一方反悔,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在双方签收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
综上所述,法院调解书的送达时间通常在调解完成后的7天至15天内,具体送达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建议当事人与法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调解书的送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