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注的停留时间主要取决于签注类型,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旅游签注(G)
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一年一次、一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L)
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一年一次、一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探亲签注(T)
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14天。
或者签发三个月多次签注,逗留时间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商务签注(S)
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其他签注(Q)
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有效签注。
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不超过14天。
逗留签注(D)
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具体逗留时间根据签注类型而定。
总结:
个人旅游签注和团队旅游签注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均为不超过7天。
探亲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14天,但可以申请三个月多次签注,总逗留时间不超过90天。
商务签注和其他签注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也不超过7天。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签注类型,以便合理安排行程和停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