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案件事实 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3月1日,法释〔2021〕1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刑事裁判必须建立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而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中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此外,在制定法律时,也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因此,无论是在认定案件事实还是在制定法律时,都必须以相关法律和证据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