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的申请应向以下部门提出:
1. 如果被申请人是人民政府,则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2. 如果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则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
3. 如果被申请人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则应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4. 如果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则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信访复查申请书可以通过实体申请或网上途径提交,并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申请内容。收到申请的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