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小额分期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确定公司名称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确定公司名称,并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提交设立申请材料
发起人向本地区政府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出资人协议书等。
政府审核与金融办复审
区(县)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上报市金融办复审。
获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市金融办批复同意后,申请人凭批准批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在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后,需要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开设银行账户
到银行开设公司账户,携带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等。
满足特定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或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须为实收货币资本。
人员要求:必须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需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股东资格和持股比例:股东资金来源必须为自有资金,首要发起人及其关联公司持股不超过注册资本的30%,其他出资者及其关联公司持股最高不超过10%,最低不少于5%。
建议在申请成立小额分期公司时,详细咨询当地金融办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保所有材料和条件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