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完成通知义务后,劳动者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直接离职,无需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
如果工厂不批准辞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继续工作:
继续工作直到通知期满。
离职证明:
要求工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工资支付:
确保工厂一次性付清你的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
如果工厂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扣留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仲裁:
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你已经按照法律要求提前通知了工厂,并保存了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
还有什么我可以帮助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