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账记录的保存期限如下: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的最低保管期限为15年,其中涉及外事和"转制"的会计凭证为永久保存。会计账簿
日记账: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外,其他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15年。
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会计报表: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为永久保存。
其他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综上所述,公司账记录的主要保存期限如下:
会计凭证:15年(涉及外事和"转制"的为永久)
会计账簿:15年(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外)
会计报表:永久
其他会计档案:15年
此外,对于已经注销的公司,其账本保存期限可能会延长至30年。
建议:
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对于特殊类型的会计记录,如涉及外事或"转制"的凭证,应采取永久保存的措施。
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和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