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这种情形下违建可以不拆除。
拆除违法建设可能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无过错的利害关系人,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种情况下违建可以不拆除。
能够依法补办规划建设手续的
通过行政机关引导,如果能够改正或补办规划建设手续,由“违建”变成“合法建筑”的,当然不需要再拆除。
仅持有土地使用证但证件并不齐全的建筑
虽然建筑只拥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房产证,但通常可以进行补办,因此不应被视为违章建筑并予以拆除。
已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的建筑
若该建筑是由行政机构直接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且在该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则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被拆除。
通过补办手续获得建设许可证的建筑
尽管由于证件不全,但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的建筑,可不必进行拆除。
经过招商引资并经政府批准同意的建筑物
若该建筑是行政机构批准同意的招商引资企业所建设的,同样不应被视为违章建筑并予以拆除。
在土地总体规划变更前建造的建筑
若该建筑是在土地总体规划变更之前所建造的,则不应被视为违章建筑并予以拆除。
用于农田生产建设等特定情形的建筑物
若该建筑位于农村的三类土地之上,如农村承包地、荒山荒地自行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则不应被判定为违法建筑。
2008年前建造、翻新或扩建的建筑物
若该建筑于2008年前首次建成或扩建完成,便可无需进行拆除。
1986年6月25日前建设的农村住房
对于此类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设的农村住房来说,原则上其罪名不应被定立为违章建筑。
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
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比如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旁边建造的自己附带车库的房屋,只要没有占用公共用地,不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就不会被拆除。
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
可以暂不拆除。
农民唯一的但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
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
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
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
这些情形下的违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不用拆除。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