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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斤少两
处理短斤少两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依法补足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短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补足商品数量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通常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
2025-01-06 18:24:00
处理短斤少两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依法补足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短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补足商品数量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通常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