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
2.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责任
单位犯虚开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哪种处罚方式,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