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和质证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它们主要发生在 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具体来说:
举证:
举证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和请求的法律依据。举证通常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原告在起诉状中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后,会进行举证。
质证: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对方或其他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进行说明和质辩的活动。质证同样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通常在原告举证完毕后,被告和其他第三人会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总结:
举证和质证主要发生在 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举证是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证据的过程,而质证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辩的过程。这两个环节是诉讼过程中确保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