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称为公有住房或公租房,是指 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有房屋。这些房屋由国家或集体以较低的租金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
公房分为国家所有的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国家所有的房屋通常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或出售;而集体所有的房屋则租赁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公房类型称为集体用地闲置公房,这类房屋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早年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而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
总的来说,公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我国有着较长的历史,它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居住权的保障,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随着城市住房改革的推进,许多公房已经转变为产权房,但仍有一部分公房保持着租赁形式,为特定群体提供居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