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调查取证时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合法性
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威胁、利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证人证言,也不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获取物证等。
对于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应当先取得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同意,才可以取证。
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调查函》或《律师调查专用证明》,并讲明来意。
真实性
要确保收集的证据是真实可靠的。对于证人证言,要核实证人身份以及证言内容的真实性;对于书证,要验证文件的来源是否真实。
在调查取证时,要注意证人心理,建立沟通的氛围,取得信任,并告知证人如实作证的法定义务。
关联性
收集的证据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之间与合同无关的私人信件一般不能作为证据,除非这些信件能够证明合同签订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律师要精准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从法律构成要件出发收集证据,梳理事件的逻辑关系。
证据保全
有些证据可能会因为时间、环境等因素而灭失或者难以取得,律师需要依照法定程序采取保全措施。例如,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涉及侵权产品可能被销毁的情况,要及时申请证据保全。
言词证据的同步录音或录像
对言词证据的调查同步录音或录像,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境外取证
辩护律师需准确把握证据所在国与我国对境外取证的法律规定,确保取证活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同时,还需关注国际司法协助协议及双边或多边条约中的相关规定。
证据的筛选和排序
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及时提取、固定和接收证据,并评估证据的价值与风险。对于物证和书证,应当尽可能调取原物、原件,明确来源,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证据的提交和使用
提交的证据应当符合法院的要求,例如,聊天记录截图及打印需要包含聊天双方微信个人主页、连续不间断的聊天记录、语音转文字、过程中的文件或图片等。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律师可以更有效地收集和使用证据,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