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鲜明的政治属性、价值导向、治理逻辑和规范功能:
制度反映治国理政的客观规律,凝结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治理原则和行为规范。
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基础和核心,决定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具有全局性影响,一旦形成,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为社会提供可预测性和秩序。
强制性和规范性:
制度通过法律、纪律等手段保障其执行,具有强制约束力,确保社会成员遵守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系统性和相互关联性:
制度各个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不同制度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适应性和可调整性:
制度能够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保持其生命力和有效性。
教育性和引导性:
制度不仅具有约束力,还具有教育功能,通过规范行为,培养成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引导社会成员向善发展。
权威性和排他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可执行性和相对稳定性:
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同时在一般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其权威性。
历史性和时代性:
制度具有历史性,反映了一定时代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同时也具有时代性,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制度的本质和特征,使其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