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政策主要包括就业保护、孕期哺乳期保护、退休政策等方面。以下是具体政策的概述:
就业保护政策
产假和工资: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孕期检查: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工资或辞退。
劳动时间: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孕期哺乳期保护
哺乳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
退休政策
法定退休年龄:女性退休年龄普遍低于男性,目前政策下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延迟退休:自2018年起,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其他保护措施
禁止性骚扰:《民法典》规定禁止性骚扰行为,并规定了单位的制止及防止义务。
禁止有害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健康工种。
以上政策旨在保护女性在就业、孕产期以及退休等方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