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40条规定的是 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内容包括:
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罚
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加重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