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转正的延迟时间,有以下规定:
预备期一般为一年,因不符合转正条件可能会延长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如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不佳,如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履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可能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并被支部大会决定除名,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延迟时间限制。
党组织可以延长预备期,但推迟讨论转正问题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
党支部在收到转正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申请,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预备党员转正的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包括因表现不佳被延长的情况)。
如果需要进一步考察和教育,党组织可以延长预备期,但推迟讨论转正问题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
党支部在收到转正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讨论转正申请,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上级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建议在预备期间,预备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以确保能够按期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