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里,服刑人员可以购买以下物品:
基本生活用品
牙膏、牙刷、洗洁精、洗发水、纸巾、信封、邮票等。
衣服、鞋子、帽子、内衣、内裤、袜子等。
热水壶、脸盆、饭碗、勺子、洗衣粉、肥皂等。
食品
泡面、面包、火腿肠、榨菜、辣椒酱、各种下饭菜、牛奶、奶粉、咖啡、可乐、雪碧、小零食、牛肉粒、牛肉干、鱿鱼仔、小黄鱼、苹果、橙子等应季水果等。
特殊节日食品,如中秋节的月饼、春节的花生瓜子糖果等。
学习用品
书籍、报刊、杂志等。
通讯用品
信封、邮票、信纸等。
亲情电话卡及话费。
其他用品
茶叶、红枣、金银花等泡水喝的物品。
护肤用品,如沐浴露、大宝、洗面奶、肥皂等。
监狱内设有专门的购物系统,服刑人员可以通过监区内的机器进行选购,每月初进行选购,配货后由外面送进来,一般一周到半个月送达。此外,监狱还会根据服刑人员的处遇等级和消费额度限制,对可购买的物品种类和数量进行相应的管理。建议服刑人员在购物时合理规划,既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又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