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通常不能有以下几种情形: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这类情形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应以个人犯罪处理。例如,为了诈骗而设立公司后实施诈骗行为。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这类情形也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关键在于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这需要综合考虑单位实施犯罪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以及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认定为单位犯罪。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上看似单位犯罪,但由于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因此不按单位犯罪处理。
其他主体实施的犯罪
非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主体实施的犯罪,不能构成单位犯罪。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的犯罪
虽然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罚金的财产,但它们作为单位的一部分,如果实施犯罪,仍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除非能证明这些分支机构或部门是独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不能包括上述几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单位犯罪。